惠州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7
发表时间:2022-10-27 14:38来源: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2〕30号)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1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2年3月9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在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实习期)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上述必备条件相关解析如下: (1)上述学历应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境外学历和复核工作人员对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存疑的,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2)如考生分两个年度通过全部科目的,第一年度报考时应符合当年度报考条件,非全科通过时符合报考条件。在具备相关学历的前提下,如第一年度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第一年度已合格科目的成绩。 (3)1997年9月1日后出生的持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供上一个全日制学历;全日制在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实习期)不视为正式从事工作,应在取得全日制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4)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规定,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收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一)复核申请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11日17:30止,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Entrance),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退回修改考生请根据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于11月14日17:30前完成修改再次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2z29.jsp 补打印)。 (二)考生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1)。 (五)考生承诺书(附件2)。 上传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有关要求 按照现行规定,全科通过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1: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中级).doc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惠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广东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自网络,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gdkjxxw.com/h-nd-1149.html
|